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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5-04-15  作者:罗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是人民幸福的保障。作为国家的一员,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在此,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呼吁广大家长与同学共同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筑牢安全防线,共建平安家园!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

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特别提醒: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勾结境外势力破坏国家利益等,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四、守护国家安全,做到“八个要”

1. 信息要谨慎:不随意拍摄军事设施、敏感场所照片,不在网络传播涉密信息。

2. 网络要安全:不混用内外网设备,定期更新防护软件,警惕钓鱼链接和恶意程序。

3. 行为要守法:不买卖间谍器材(如GPS定位器、隐蔽摄像头),不参与非法出版活动。

4. 涉外要警惕:出国旅行不携带违禁品(如外来生物、土壤),遵守海关检疫规定。

5. 举报要及时:发现可疑人员、线索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立即拨打12339服务热线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6. 教育要先行:家长应引导孩子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不轻信网络谣言,不传播错误言论。

7. 责任要担当:学生群体应理性表达爱国情怀,不参与未经批准的聚集活动。

8. 法律要敬畏:严守法律底线,不因利益诱惑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安全,你我同行!

家长朋友们,同学们,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没有局外人,也没有旁观者。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与社会各界携手筑牢安全屏障。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审核:黄苏 唐倩 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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