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盘州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14件(次)。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逢问必录”“有问必录”,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审核:郭杭 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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