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通知》,有效督促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隐患等公共安全风险,筑牢安全屏障。近期,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秉承预防性司法理念,重点排查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助推安全生产监管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聚焦小餐饮场所、小商店、小网吧等“九小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排查了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察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存在部分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不符合规定,部分特种设备未按期检修,部分餐饮商户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部分商铺在消防通道上违规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及未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损害等情况。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并积极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灵活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及时督促整改,掐断安全事故源头,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审核:钱正雄 李航 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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