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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盘州视察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
时间:2018-10-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6日,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盘州视察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并到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岩博酒业”)和贵州中鼎高精铜箔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中鼎高精”)实地考察,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邓德禄陪同。 

  

  在岩博酒业,视察组一行听取了该公司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到该公司开展产权保护、调研座谈、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工作情况,参观了包括优化服务、调研座谈、领导肯定、工作创新、典型案例等展现专项工作亮点和成绩的展板,实地考察了岩博酒业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参观了岩博酒业展厅,观看了盘州院专项工作宣传片,全面了解了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帮助岩博酒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强化法务团队建设、加强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在中鼎高精,视察组参观了盘州院办理的涉及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执行监督、监督撤案等涉企典型案例,听取了中鼎高精关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助力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增强依法维权和依法治企意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保工作,助推“亲”“清”新型检企关系构建等工作情况介绍。参观了中鼎高精废水回收利用装置及生产流水线。 

  

     

  

  视察结束后,视察组一行充分肯定了市、县二级检察机关专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专项工作中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积极履职尽责,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创新创业信心,促进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作出了积极努力,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专项工作形式多样、举措有力、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盘州院立足“七个坚持”,即坚持学习中提升,提升中学习;坚持统筹中创新创新中统筹;坚持办案中服务,服务中办案;坚持调研中服务,服务中调研;坚持保护中打击,打击中保护;坚持除恶中护企护企中除恶;坚持总结中宣传,宣传中总结,扎实有效推进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开展,办理涉企案件90件133人,涉案金额9200余万元,其中,提起公诉27件50人,情节轻微不起诉40件40人;批准逮捕8件11人,不批准逮捕3件9人;办理生效裁判文书监督案件和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各1件;评查生态环保领域涉企案件20件。六盘水市检察院与盘州院共同成立岩博酒业”、“盘县火腿”法律服务组,到岩博酒业等企业走访调研17次,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36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5次。举办“以案释法 回应关切”主题“两长”座谈全省独创《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统计表》结合专项工作开展形成调研文章14篇,且全部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创新运用“1234”工作法开展工作效果良好专项工作成效得到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企业界人士广泛认可。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志勇、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勃、盘州市委副书记李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家应、政协副主席张毅、盘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力等领导陪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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