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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生态环保及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在盘州市人大常委会上获满票通过
时间:2017-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2日,我院检察长肖力在盘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生态环境保护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报告获满票通过。

    会议认为,盘州检察院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强化监督职能,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敢于动真碰硬,结合地方实际,服务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公益诉讼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创新,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力量整合,注重公益维护,工作成绩突出。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院结合本市资源型城市实际,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单设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为美丽盘州保驾护航,努力提升生态环保工作针对性。一是深入妥乐古银杏风景区、乌蒙大草原景区开展生态环保专项预防,切实护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二是联合林业部门对妥乐古银杏风景区的古银杏树逐一登记“身份”,并挂上“护身符”,强化对全市“古大珍”树木的保护。三是以开展“河长制”督导检查为抓手,会同环保部门对9个乡镇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督察,督促有关乡镇清理河道521公里,清理河道及沿线垃圾2000余吨。

    2015年以来,“补植复绿”8069.79亩132.83万株,“补植复绿”基地一期在娘娘山建成;与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共同打造的生态复绿基地正式建成,为违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人在“不易修复、不能修复”的情况下创造了条件。积极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力度。连续4年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绿色祭扫?生态清明”主题公益演出活动。生态环保工作先后获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2次。

    在全国首家以市委名义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且该《办法》被最高检作为规范性文件转发,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工作信息《盘州检察院大力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县域新模式》被人民网、新华网、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六盘水市检察院采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办法》落实呈现出“8个最”的良好发展态势,即地方党委支持力度最大,在全国首家以市委名义出台《办法》;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系六盘水市最多,占六盘水市摸排线索的53.23%;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系六盘水市最多,占六盘水市发出检察建议总数的42.86%;向管辖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系全省县级院最多,占六盘水市提起总数的33.33%;判决率、胜诉率100%均系全省最高;案件涉及领域系全市最广;督促追收国有资产价值系全市最大,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占六盘水市督促追收总额的100%,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占六盘水市督促追收总额的60.86%。

    通过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66亩,督促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53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24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33.66亩,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5万余吨,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117.5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773.7万元,督促履职效果良好。

    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上,我院及一名干警分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近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今后工作中,我院将通过六个“进一步”不断开创生态环保和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即进一步加大犯罪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补植复绿”力度,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力度,进一步注重执法办案效果,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留住绿水青山乡愁,不忘初心、不改初衷、不辱使命,努力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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