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7日在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我院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2019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创新发展,助推中心工作提质增效
(一)重拳惩治黑恶犯罪。总结提炼“一体化指挥、专业化运作、团队化推进、规模化作战”的扫黑除恶“四化”办案模式。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涉黑恶案件24件114人。院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带头办理了“1·25”、“8·29”、“8·17”三个涉黑专案。其中,“1·25”专案由检察长任组长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六盘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同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8·29”专案呈现出“321”的特点,即21桩犯罪事实,21名犯罪嫌疑人,但仅用时21天就成功办结,创造了扫黑除恶“六盘水速度”;“8·17”专案由11名女干警组成巾帼公诉团队,她们发挥认真细致的工作优势,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办案任务。在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回头看”过程中,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督导组充分肯定。
(二)全力投入脱贫攻坚。按照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继续组织65名干警到保基乡开展好248户帮扶对象的帮扶工作。在全省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推进会上,我院作了题为《在精准发力服务中助力脱贫攻坚》的书面经验交流;办理的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作为全省十二个典型案例之一在会上印发;省检察院领导讲话时指出:“盘州院为脱贫致富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针对岩博酒业的法治需求,组建法律服务团,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岩博酒业提高产权保护意识,依法保护产权”。干警王二林荣获“全省脱贫攻坚优秀村第一书记”;我院“1234工作体系”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案件189件275人,涉案金额1.4亿余元。先后挂牌成立“岩博酒业”、“盘县火腿”、盘州市法律服务组,以及六盘水市首家驻煤矿法律服务联络室——小河边煤矿法律服务联络室。到企业走访调研23次,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48次。全省独创《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统计表》。创新“两长”座谈方式,联合市工商联将“两长”座谈升级为“五长”座谈。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形式,举办“以案释法、回应关切”主题“两长”座谈。11次到岩博酒业开展法治需求调研,针对该公司产权保护问题,帮助其依法维权。在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岩博人民小酒、人民小酒商标均成功注册。4个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采用编发,系全省被采用最多的县级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0家中央主流媒体,到盘州采访报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进行了专题报道。专项工作成效位列全省县级院前列。
(四)创新法律监督方式。积极探索新型检警关系构建,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派驻中心检察室遵循“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引导不主导、配合不同化”的原则,将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体系化、多触角、全覆盖监督工作格局,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该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全国转发。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一)着力让刑事检察工作更优。一是严厉惩治刑事犯罪。2019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856件2991人,批准逮捕642件1078人,提起公诉880件1303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5件229人,起诉162件206人;重拳惩治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94件145人,起诉89件140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案件67件71人,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22件,落实275.14亩3.14万余株。
二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182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88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7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13份。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3件,监禁刑执行情况检察170人。我院办理的冯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黄某某矫正期限监督案,被评为2019年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同时,冯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2019年全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四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与六盘水市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到盘州市第八中学等学校督促检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选派9名干警担任市直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园)长,开展“送法进校园”41次。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多形式开展“法护成长·快乐六一”活动。以H5方式制作《给全市中学生的一封信》,在开学季通过电视台、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覆盖全市七万余名中学生,既当护法卫士,又做普法先锋。
(二)着力让民事检察工作更强。强化对裁判结果、虚假诉讼、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93件,其中,执行监督27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3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53件。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摸排虚假诉讼领域线索4件,及时纠正深层次违法行为,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及司法权威。
(三)着力让行政检察工作更实。开展“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理行政监督案件7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 件,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5份。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行政执法活动为监督重点,对行政执法活动和审判机关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利益及社会公益。
(四)着力让公益诉讼工作更好。2019年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04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件,发出检察建议201份。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英烈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用法治方式捍卫英烈尊严;办结六盘水市首例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针对村民长期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经营收费加水点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及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后得以及时有效整改。
三、聚焦良好形象维护,全力营造阳光检务环境
(一)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公开程序性信息1310条,法律文书697份,重大案件信息133条。举办“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劳模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全力打造开放、透明、亲民检察机关。
(三)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扫黑除恶、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按季度向驻盘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寄送《盘州检察要况》。走访各级人大代表89人(次),及时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聚焦固本强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注重政治建检。强化教育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制度引领,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强化党建引领,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迈上新台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
(二)注重文化润检。坚持检察文化引领,打造特色检察文化,成立检察文学艺术联合会,组建书画、摄影等兴趣小组,完善图书室等文化场地建设,打造“书香检察”。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通过H5、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引导群众了解、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三)注重素质强检。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参加业务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创先争优意识,14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岗位练兵中取得好成绩;注重办案质效提升,8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稳步有序推进。
(四)注重纪律严检。注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干警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并纠正,开展检务督察18次,常态化约谈89人(次)。推进规范司法行为融入日常,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34件。认真开展“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新成效”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努力建设一支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一年来,我院全体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团结奋进,单位和个人获各级表彰27人(次),其中,获省级以上表彰20人(次)。单位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一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一人获“全国检察机关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一人被记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做好2020年检察工作,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全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担当。强化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以法治手段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更加精准有效地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法治方式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巩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成果,拓展服务保障范围,落实依法平等保护理念。从严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拳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以履职新成效守护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二是全力在助推平安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全面实施捕诉合一,聚焦刑事犯罪综合防治、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找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着力点,促进社会关系及时修复。树立黑恶案件“重点办理,特别办理”的理念,深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扎实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司法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专项工作落细落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认真抓好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落实,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全力在推进“四大检察”上实现新突破。紧扣“专业精准、繁简分流、理性规范、质效优先”要求做优刑事检察;紧扣“聚焦重点、固强补弱、深化监督、用好外脑”的要求做强民事检察;紧扣“选准切口、加大力度、双向监督、彰显价值”的要求做实行政检察;紧扣“把准定位、积极稳妥、突出效果、多赢共赢”的要求,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升检察建议质量,规范检察建议发送,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加强典型案例总结编撰,让以案释法作用得以更加充分的发挥。结合办案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努力提升适用率。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深化法治自觉,认真贯彻好此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盘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四化”办案模式:一体化指挥指在盘州市委统一领导下,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工作开展。专业化运作指通过“捕诉合一”方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注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团队化推进指抽调批捕、起诉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规模化作战指在强化内部配合的同时,注重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的联动,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两长”座谈:检察长、董事长座谈。
“五长”座谈: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和商会会长座谈。
补植复绿:是指森林失火、乱砍滥伐等大面积毁林刑事案件发生后,通过对受损林地采取植苗的造林补救方式,使受损林地植被得到最及时、最有效恢复的措施。
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
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和盗窃。
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宽严相济: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以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提起诉讼,由审判机关依法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活动。
“等”外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以外的领域。
捕诉合一:是将批捕的部门和起诉的部门合并,批捕权和起诉权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行使的制度。
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四个最严: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的,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项工作。
“7+2”内设机构改革:即以7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部门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