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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0日在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 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盘州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平安盘州、法治盘州、美丽盘州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奋力彰显新作为,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全力助推经济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一是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3件55人,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定期举办“两长”座谈,切实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三是成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和“三变”检察室,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自觉支持改革。四是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

  (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地方党委支持下,在全国首家以盘州市委名义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办法》,工作信息《盘州检察院大力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县域新模式》被人民网、新华网,最高检、省院和六盘水市院采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3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起诉案件数系全省县级院最多,判决率、胜诉率100%均系全省最高;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5万余吨,督促恢复地块原状115.66亩。

  (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护航美丽盘州建设。2017年9月22日,我院牵头的盘州市“补植复绿”基地一期在娘娘山建成。深入开展生态环保专项预防,切实护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积极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会同盘州市环保局督察全市重点流域9个乡镇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以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工作为契机,立案侦查生态环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18人,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件9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2件42人。“补植复绿”7654.31亩126.39万株,提前介入环保刑事案件29件。生态环保工作先后获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8次。

  二、勇于肩负新使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紧紧围绕“迎接十九大,合力保稳定”这一主题主线严惩刑事犯罪,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40件2065人,批准逮捕415件598人,提起公诉616件837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1件292人,起诉280件385人;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121件186人,起诉130件168人,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主动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193件306人,不起诉84件97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3件110人。妥善处理首次控告举报、申诉信访208件,接待群众来访117批,检察长接访16批,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件,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积极释法说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在全省首家设立检察院驻公安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工作室(简称派驻未检室),派驻未检室的设立,进一步规范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行为,更好地维护了被害未成年人和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做法被人民网、新华网、《检察日报》等32家权威媒体宣传报道,其中,《检察日报》《贵州法制生活报》头版报道。二是依托基地打造未检工作亮点,通过“彩虹助学”帮助贫困家庭的涉法涉罪未成年人搭建起再学习桥梁,拍摄完成关爱未成年人主题微电影《向阳花开》;积极开展“圆爱工程?暖冬行动”“守护花蕾?阳光成长”等主题活动,联合团市委、阳光学校制定《大学生志愿者进校帮扶制度》,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三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走访、督导挂帮联系乡镇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综治等工作;联合发改、财政、残联等部门到保基乡开展“严打毒品犯罪,守卫盘州净土”主题文艺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法治盘州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次。

  三、准确把握新形势,全力惩治腐败配合改革

  (一)强化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7件32人,同比人数上升52.38%,办案人数位居全省县级院前列。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14件28人,同比人数上升33.3%;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3件4人,同比人数上升33%。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专项工作,立案查办该类案件8件20人,案件查办件数和人数均位列全省县级院前列。

  (二)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实效。在六盘水市首家与盘州市邮政分公司联合开展“预防邮路”活动,推动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充分发挥预防宣讲团作用,深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85次。组织干警自编自演预防微电影《利剑除“痈”》,结合执法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0份,开展预防调查12次,及时帮助相关单位堵漏建制。

  (三)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我院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全力配合改革,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在稳定办案规模、注重办案安全的同时,及时协助做好谈心谈话、人员转隶、案件侦结等工作。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合力巩固反腐败阶段性成果。

  四、积极回应新期盼,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维护公正。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2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224份;开展立案监督15件,且全部立案。监督侦查机关撤案6件7人均已撤案。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结不服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7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8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执行监督和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检察建议12份,督促追收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5489.49万元。三是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9件29人,监禁刑执行情况检察176人,强制医疗执行情况检察24次,配合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7次。代表全省基层院在2017年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五、努力塑造新形象,全力营造阳光检务环境

  (一)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大厅作用,打造线上线下功能整合、优势互补、数据同步的“一站式”案件信息公开平台。配置案件信息查询终端,为前来了解案情的群众、律师自助查询提供便利。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程序性信息1161条,法律文书619份,重大案件信息245条。处理12309工单15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79件。

  (二)强化检察工作宣传。认真研究新媒体传播规律,加强“两微一端”建设,更新微博117条,编发微信151期。在检察网刊发情况反映218期,工作简报27期,信息采用情况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151篇工作信息被人民网、新华网、《检察日报》《法制生活报》、贵州政研等有影响力媒体采用,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三)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盘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保及公益诉讼、民生资金保护等工作。按季度向驻盘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寄送《盘检要况》。举办2017年检察开放日活动暨邀请省、市、盘州市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体验预防工作座谈会,全面征求代表对改进预防工作的意见建议。走访各级人大代表82人(次),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逐条落实、逐条回复。

  六、切实展现新风貌,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参加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思想。坚持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实战磨砺相结合,分类培训30期93人。完善队伍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文化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干警思想动态分析。选拔或推荐优秀干警充实中层领导岗位,完成27名员额制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及时整改巡视巡察中反馈的问题。积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开展约谈19次415人,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结合检察系统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41件,积极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检务督察26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扎实开展“科学管理创新年”活动。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院情实际创新开展“科学管理创新年”活动,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全院印发行政管理、业务建设等制度67个,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切实发挥大数据在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察”。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完成同步录音录像116次326.9小时。

  单位和干警获上级表彰29人(次),其中,获省级表彰19人(次)。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再次确认为“全省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获“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干警撰写的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刊出,5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因多项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各位代表,盘州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盘州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大数据建设基础较为薄弱,检察工作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干警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一)更加注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在检察环节依法惩治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犯罪,全力保障民生民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补植复绿”基地二期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努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严厉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主动融入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团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正、平安的新需求,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四)更加注重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切实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规则,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纠正审判程序违法、量刑严重失衡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五)更加注重检察工作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全面监督,全面执行绩效考核制度,搞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法律监督+司法为民”上做文章,切实打造“智慧检务”。强化检察工作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保障司法办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需求为重点,着力提升新时期检务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更加注重过硬检察队伍打造。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建立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使党员干警永葆政治本色。切实做好涉检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案(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营造检察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正面引导和业务培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市委和上级院领导,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苦干实干、砥砺奋进,认真贯彻此次会议决议,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金彩盘州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以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提起诉讼,由审判机关依法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活动。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

  补植复绿:是指森林失火、乱砍滥伐等大面积毁林刑事案件发生后,通过对受损林地采取植苗的造林补救方式,使受损林地植被得到最及时、最有效恢复的措施。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彩虹助学: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市教育局、民政局、阳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为贫困家庭的涉法涉罪未成年人搭建的一个再学习的桥梁,让他们在市阳光学校学习期满后申请进入市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同时享受免除学杂费、获得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以及民政局提供的社会救济等优惠政策,是市人民检察院推进未检工作的一项新举措。

  预防邮路:是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人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

  “两长”座谈: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企业董事长与检察长进行座谈,是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新举措。

  预防宣讲团:为扎实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的,以检察长为团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团长,相关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队。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检察机关统一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教育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信息,依法向社会提供查询。

  “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

  检察开放日:是指检察机关每年根据实际确定日期,依法集中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保密事项的活动和内容,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充分地了解、理解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每次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三个一以贯之:即做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

  以罚代刑: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行为。

  罪刑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

  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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