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以下12项: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按照国家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制度全县检察工作目标,部署全县各项检察工作。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其它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预防工作。
4.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进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
5.认真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盘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
7.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看守所有关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8.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受理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办,办理刑事赔偿和办理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等工作。
9.认真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受理技术取证、技术勘验等工作。
10.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对执行法律等涉及检察工作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搞好检察工作的情况反映和信息反馈工作。
11.加强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努力提高全院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2.负责其它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为机关行政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并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盘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2个机构,分别为:反贪污贿赂局、公诉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工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纪检监察室。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137.9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2.64万元,增长0.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标准增加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绩效工资。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3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4.4万元,占90.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8.96万元,占9.83%。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7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14万元,占77.62%;项目支出621.93万元,占22.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878.9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36.33万元,降低7.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上划由市级代管后,按照原渠道由县级承担的工资、津贴等补发部分列入其他收入核算,未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8.64万元,增长13.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及司法行政绩效工资;二是办案成本上升,案件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按照检察大数据建设要求,新增、更换设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17万元,占0.4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2435.32万元,占96.6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73.63万元,占2.9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44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20.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73.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2017年预算时以2016年10月工资数据为基数,此时尚未对人员工资进行套改,造成决算数与预算数差距较大。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支付受害人的赔偿款,年初未列入预算,实际发生时追加。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当年预算为138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75.74%。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256.8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4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3.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时以尚未套改的人员工资数据为基数,实际中以套改后工资执行,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二是年中拨付转移支付资金,该部分资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当年预算为1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公诉和审判监督(项)。当年预算为2.71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侦查监督(项)。当年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执行监督(项)。当年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控告申诉(项)。当年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其他检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63.71万元,支出决算为73.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以尚未套改的人员工资数据为基数,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3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8.44万元,,比上年增加42.1万元,增长115.84%,增加原因是:一是全员出动到挂帮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加车辆运行费用;二是案件承办人频繁到乡镇、市区提审、送达法律文书等,增加车辆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78万元,占94.06%,比上年增加41.22万元,增长126.56%,增加原因是:一是全员出动到挂帮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加车辆运行费用;二是案件承办人频繁到乡镇、市区提审、送达法律文书等,增加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4.66万元,占5.94%,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23.39%,增加原因是:一是上级院强化对基层院督查指导,多次到我院巡视、检查工作,增加接待支出;二是本年度盘县撤县改市,其他院区到我院考察交流增加,导致接待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维修、保险、年审、洗车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4.66万元。具体是:接待人员餐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6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到我院督导检查及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7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58万元,比2016年增加12.29万元,增长3.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58%。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本单位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十)公诉和审判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十一)侦查监督: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十二)执行监督: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十三)控告申诉: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