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盘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2022年第四季度,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16件(次)。
下一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坚持全面准确规范填报,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