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盘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2022年第二季度,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7件(次)。
下一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良好司法生态。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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