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07件216人,同比分别持平、增加24.8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0件108人,同比分别减少21.88%、增加17.39%,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12人,同比增加31.76%。2.共受理审查起诉307件376人,同比分别增加0.33%、增加1.62%;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01件255人,同比分别减少11.84%、持平,共决定不起诉111件14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11.90%、减少4.76%。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22件30人,同比分别0、减少3.2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9件27人,同比分别增加11.76%、增加28.5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人,同比减少72.73%。2.共受理审查起诉28件47人,同比分别增加7.69%、增加5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4件26人,同比分别减少44.00%、减少16.13%,共决定不起诉1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66.67%、减少66.67%。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件3人。2.经审查,决定起诉2人,同比增加100.00%。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20件30人,同比分别增加42.86%、增加5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4件17人,同比分别增加75.00%、增加41.6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4人,同比增加75.00%。2.共受理审查起诉24件52人,同比分别增加50.00%、增加136.3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4件24人,同比分别增加55.56%、增加100.00%,共决定不起诉5件1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37.50%、增加20.00%。
五、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2.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6件,审结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
六、行政检察
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30件,审结19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
七、公益诉讼检察
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3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6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1件。
八、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6人,决定不起诉4件1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批准逮捕7件7人,决定起诉9件9人。
九、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1件,同比增加416.67%。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3.司法救助情况。提起国家司法救助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