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84件117人,同比分别减少1.18%、持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1件35人,同比分别减少35.42%、减少44.44%,不批捕和决定不捕82人,同比增加46.43%。2.共受理审查起诉276件338人,同比分别减少17.12%、减少13.33%;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60件197人,同比分别减少1.84%、增加3.68%,共决定不起诉107件13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16.30%、增加9.24%。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3件32人,同比分别减少59.38%、减少15.7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5件32人,同比分别减少42.31%、增加3.23%,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人,同比减少71.43%。2.共受理审查起诉21件37人,同比分别减少59.62%、减少42.19%;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6件38人,同比分别减少7.14%、0,共决定不起诉0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100.00%、减少50.00%。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0件0人,同比分别减少100.00%、减少100.00%。2.经审查,决定起诉1人,同比减少50%;决定不起诉0人;不起诉率为0。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6件11人,同比分别减少25.00%、增加22.22%;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件2人,同比分别减少50.00%、减少5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人,同比减少25.00%。2.共受理审查起诉24件48人,同比分别增加20.00%、增加60.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8件63人,同比分别增加125.00%、增加384.62%,共决定不起诉4件1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100.00%、增加225.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4件次。2.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
六、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8件,审结18件,提出检察建议18件。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6件,审结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
七、行政检察
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6件,审结15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2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22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6人,决定不起诉7件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批准逮捕8件8人,决定起诉12件14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7件,同比增加142.86%。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3.司法救助情况。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