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季度
盘州院检察业务工作简要情况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75件118人,同比分别增加15.38%、增加9.26%;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9件78人,同比分别增加8.89%、减少3.7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6人,同比增加24.32%. 2.共受理审查起诉218件269人,同比分别增加127.08%、增加75.82%;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1件151人,同比分别增加81.97%、增加42.45%,共决定不起诉49件5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250.00%、增加103.7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35件42人,同比分别增加250.00%、增加223.08%;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3件38人,同比分别增加200.00%、增加216.6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7人,同比增加60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33件42人,同比分别增加26.92%、增加31.2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2件23人,同比分别增加46.67%、减少4.17%,共决定不起诉0件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 (0.0/0)、— (0.0/0)。
三、职务犯罪检察
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同比分别增加100.00%、增加100.00%;决定起诉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同比减少33.33%。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4件19人,同比分别增加75.00%、增加9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件7人,同比分别减少42.86%、减少12.5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4人,同比增加18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9件12人,同比分别减少47.06%、减少45.4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5件9人,同比分别减少37.50%、减少18.18%,共决定不起诉1件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减少50.00%、增加20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
诉前程序3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8件,占比21.05%;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0件,占比78.95%。提起公益诉讼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占比100.00%。
七、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人,决定不起诉4件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4件4人,决定起诉6件13人。
八、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0件, 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