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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好人丨唐倩:一身正气 满腔柔情 以检察工作呵护“阳光成长”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蓝”在阳光下生辉,公平与正义在这里见证,果敢与刚毅在这里凸显……11月18日,记者走进盘州市人民检察院,见到了彼时正在和同事讨论案件的女检察官唐倩。

  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到入选“贵州好人榜”中的敬业奉献好人……从检27年,唐倩不仅推动着盘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进步,也不断在办案中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一见面,唐倩开门见山地说:“我很热爱这份工作,在工作中也非常快乐,现在是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之前8年都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怀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信仰,在反贪、侦监、公诉、多个岗位上磨炼后,唐倩于2011年,担任新成立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科副科长。

  她回忆道:“那时候我们地区未检工作还很落后,也没有任何先例可循,我只能不断的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提升法律素养,在办理案件中成长。”寥寥数语,便将推进未检工作的艰辛带过。

  

 

  

  作为一名检察官,守法的严格、执法的公允、法外的温情在唐倩那里是统一的。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她坚信:“孩子们是未来,是希望,未检工作决不能单纯的就案办案,必须重在预防。”

  也正因有了这种责任心和严格的标准,唐倩对未检工作“做加法”,将未检职能从传统的“逋诉交叉”拓展为“捕诉监防救”一体,并结合实际主持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先进做法被全省推广。

  不单纯“就案办案”的工作方式,也让唐倩为不少迷途的孩子找到正确的前行道路。

  唐倩说:“我原来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涉案的赵某某、赵某二人均为未成年在校学生,综合案情经汇报后以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后续得知原就读学校可能不再接纳二人,我又立即赶到学校,就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细致的解释,并与学校方面达成针对两名未成年人帮教事宜的共识,帮助他们重返校园,现在,二人都上大学了。”

  

  为了使青少年犯罪预防制度化、长效化,唐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2013年协调成立了贵州省首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2014年依托盘县阳光学校(12周岁至17周岁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教育机构)成立了贵州省首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观护基地,积极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条件,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唐倩说:“案子多的时候,做梦都是在办案。我现在还包保了3名观护基地的学生,尽我的力量把他们引导向好的成长道路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的正是这样的职业良知。

  针对留守儿童监护薄弱、性侵幼女时有发生的实际案例,唐倩又发起了以保护女童、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为主题的“守护花蕾·阳光成长”活动。

  “活动我们已经坚持了五年了,每年都到边远乡镇学校举行,给她们带去礼物的同时也给她们带去安全保护的知识,切实提升留守女童预防性侵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说起活动,唐倩感触颇深。

  

  忙碌的工作免不了家人的支持。“在办理杨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期间,我七十多岁的父亲两次因身体原因住院,我都没能抽空到医院探望过一次。”语带哽咽的唐倩,转眼间满是坚定的继续说道:“我是无怨无悔的,也会继续坚守岗位,为检察事业奉献。”

  一身正气、满腔柔情。结束采访后,立足本职又超越本职的唐倩,默默投入了新的案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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