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要创造的环境
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的政治环境;
公正的法治环境;
优质的服务环境。
政法工作应使人民群众有( )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适用于( )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 党委政法委员会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
完善( )对政法单位和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党委 、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
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施( )和( )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 外部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 )、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有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进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 )管理监督方式。
程序化、平台化 、公开化
《条例》规定了监督和责任制度,从( )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保障体系。
监督制约、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导整改、责任追究
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是: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制定《条例》的目的是:
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
制定《条例》的依据是: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
“两个维护”
来源:凉都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