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宪法》《国徽法》《国旗法》《国歌法》《民法典》《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个性普法内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监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公正司法和履行检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司法活动中涉及的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领会“五个必由之路”“五个有利条件”重大论断的深刻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深入推进 “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为建设法治盘州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行动计划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2022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
(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将《宪法》学习教育列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
(四)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五)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六)结合检察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提升释法说理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向司法办案对象及相关群众及时宣讲法律、政策规定,将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
(七)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八)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落实。走进学校,结合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九)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十)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宣传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十一)通过“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创作推广宣传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群众性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
五、责任领导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航
联系电话:13658585889
六、责任部门
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倩(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联系电话:15186228299
七、联系方式
联 络 员:陈芝莲 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5885323661
邮 箱:20107480@qq.com